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汉语工具受事主语句研究

作者:许红花工具受事主语力传递性句法限制

摘要:现代汉语工具成分位于动词前可以作状语和主语,作状语时由工具标记"用"等引导,体现单纯的工具性特征——"力传递性";作主语时没有工具标记,除有"力传递性"特征外,还有较强的施事性或受事性。相对于工具施事主语句来说,工具受事主语句在句法上有两条限制:或者不能添加"施事+‘用’"结构,或者不能带宾语。工具受事主语句作为一个结构式,其整体意义表示工具受到动作行为的影响而呈现出某种变化,谓语动词多为单音节强动作性动词,当句中有补语且补语指向工具时,工具受事主语句与"把"字句和"被"字句的转换比较自由。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求索

《求索》(CN:43-1008/C)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