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溪鹏投资型保险风险分担法律规制
摘要:风险分担是保险与生俱来就有的功能,不同类型的保险体现出不同的风险分担。投资型保险的产生在风险分担功能上与传统保险发生了新的变化,其原有的风险基础上增加了投资风险。投保人所购买新保险产品目的不再是以原来纯粹的保险保障功能为主,而是更倾向于新产品的投资功能。在信息获取与掌控方面,保险人逐渐转化为强势地位,保单合同中保险人的说明义务发生了扩张。通过对投资型保险风险分担法律规制的研究,可以重新对我国现行保险基本法律制度中风险分担分配体系进行适当的调节,重新平衡投资型保险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的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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