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胜强土地绝卖契约关系社会民间法中人功能角色保全
摘要:清代社会是个发达的“契约”社会,社会中几乎一切重要交易都通过立契进行,而中人作为重要参与人的土地绝卖契约又是“契约”社会的重中之重。清代社会又是一个关系社会,人是社会网络中的“关系存在”。中人在土地绝卖契约中发挥的说合、见证、保证和调处功能源于关系社会下国家法与民间法的断裂与协调。依靠关系社会特有的调控机制,中人在土地绝卖关系中实现了角色保全,保证了交易安全,维系了传统民间法秩序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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