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柳飒基本法权利规范实证法律变迁
摘要:近代基本法中的权利规范仅仅是纲领性的宣示,其原则式的规定需要下位法予以主体、程序、处罚等方面的配制,同时,近代基本法对基本权利大多采“依法律保障”的模式,实证法律成为公民法定权利的实质规范,直接决定着公民实有权利的享有程度。如此一来,当权者往往把实证法律作为桎梏公民基本权利的工具,对权利和自由“莫不限之以法律”。在这种国家导向的权利立法模式下,传统法文化完成了对现代宪政主义的重构。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求索》(CN:43-1008/C)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省级期刊
人气 229605 评论 69
人气 100759 评论 51
CSSCI南大期刊、北大期刊
人气 58870 评论 73
CSSCI南大期刊、北大期刊、统计源期刊
人气 53250 评论 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