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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性善论与传统中国法治精神缺失的分析

作者:蔡晓霞 刘旺洪儒家性善论法治传统中国

摘要:儒家“性善论”是传统中国人治文化的源头。儒家“性善论”源于血缘文化,注重情感体验,缺乏理性烛照。由于儒家把“性善”认定为人性的普遍性、根本性特征,从而导致传统中国对修善即个人内敛自省的道德自律过分夸大,而忽视社会公共规则、制度等外在刚性约束机制的建立。这不仅使得传统中国在治国之道上迷信贤人政治,导致封建专权的无限扩张;也使得社会个体因被一味要求克尽义务,而普遍缺乏权利意识,导致传统中国法治精神的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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