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小彪单位不法行为犯罪化立法模式
摘要:单位不法行为具有不同于自然人不法行为的特点,如何用刑罚手段规制单位的行为及预防、惩治其不法行为是刑法学科的一个重要议题。文章简要介绍了各国单位不法行为犯罪化的立法模式,针对我国现行刑法单位犯罪立法模式的缺陷并提出了完善建议,即:立法模式应采总则规定之模式,并采积极的立法例(或日消极的限制),即刑法总则作总论性规定,且对单位不能构成的犯罪在总则中作原则性限制,并设置单位单独的刑罚体系。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求索》(CN:43-1008/C)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省级期刊
人气 229458 评论 69
人气 100220 评论 51
CSSCI南大期刊、北大期刊
人气 58339 评论 73
CSSCI南大期刊、北大期刊、统计源期刊
人气 52722 评论 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