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杨辉忠刑事和解犯罪本质刑罚目的罪刑法定
摘要:刑事和解政策作为建设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侧面,它是人们对犯罪本质的认识不断深化的结果——有被害人的犯罪是个人冲突的基础上对社会关系的破坏。刑事和解在应然的结果上是与刑罚的目的相一致的,但是刑事和解不能突破罪刑法定的要求,必须在刑法规定的范围之内进行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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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索》(CN:43-1008/C)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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