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诸江 蒋兰香环境保护地役权生态公益环境资源保护
摘要:环境保护地役权是指作为人类受托人的政府或环保组织,为了生态公益和环境资源保护之目的,经和土地权利人约定利用某人土地的一种用益物权。它是借鉴民事地役权而设立的一种为实现生态公益和环境资源保护目的的新型权利,也是环境法与物权法的协调与沟通。环境保护地役权有其存在的独特的价值、特点、内容和现实表现形式。我们应进一步完善现行的法律规定,以充分发挥环境保护地役权在实现环境资源经济价值和推进生态建设方面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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