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蒋学跃目的范围限制
摘要:在自然人领域,权利能力与人格涵义是相同的,同时权利能力也无范围问题。但是基于法人人格的工具性价值,法人的权利能力应该是有范围和限制问题的,法人的权利能力不再具有抽象性与确保主体平等性的功能,而恰恰是区分各种法人参与民事活动范围的工具。法人目的范围限制本质上而言是法人权利能力范围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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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索》(CN:43-1008/C)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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