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叶榅平合同关系附随义务主给付义务从给付义务
摘要:合同中的附随义务,乃是指给付义务之外,以“人的完整性”等完整利益的保护为目的之义务;人身等完整利益的保护既是附随义务的中心思想,也是附随义务与给付义务区别的最为重要的标准。现代合同中,附随义务的出现和增加,一方面使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受到了限制,另一方面则体现了现代法制对于商业社会中人的完整性的日益重视。因而应当适当把握其内涵和外延。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求索》(CN:43-1008/C)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省级期刊
人气 228056 评论 69
人气 97494 评论 51
CSSCI南大期刊、北大期刊
人气 54899 评论 73
CSSCI南大期刊、北大期刊、统计源期刊
人气 49279 评论 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