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艳芳保险公司财产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营业税财政部保险业
摘要:根据国家“十二五”规划的要求,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简称“营改增”)试点,其中保险业被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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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珠坛》(CN:37-1139/O1)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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