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良发梁漱溟集体主义家庭权利义务
摘要:梁漱溟作为现代新儒家的代表,继承并发展了传统儒家的集体主义思想。从儒家伦理出发,梁漱溟认识到个人与集体、社会的亲和性与相关性,认为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没有本质上的矛盾,能够找到个人与集体之间的平衡点。肯定家庭在个人成长和社会生活中的作用,进而阐释了儒家视阈中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梁漱溟以山东邹平为实验基地,探索集体主义实践路径。探讨梁漱溟的集体主义理论与实践,可为当前我国思想道德建设提供有益资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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