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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生态文化旅游立法对民族地区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

作者:达哇才让民族地区自然生态景观人文景观法律规制

摘要:生态文化旅游作为一种新兴产业正处于方兴未艾之势。根据我国民族地区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特点,比较适合发展生态文化旅游业。这一产业的发展,不仅能够增加民族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和当地民众的经济收入,而且还能保持自然生态和民族文化良性发展,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在现有法律的基础上,加强生态文化旅游立法,对于生态文化旅游业的有序发展有着保驾护航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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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师范大学民族师范学院学报

《青海师范大学民族师范学院学报》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半年刊,注重突出学术性、师范性、地方性和民族性,认真贯彻“双百”方针,繁荣学术研究。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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