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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北宋的田赋制度管理及法律调整

作者:宋宏飞制度管理北宋调整法律管理机构收入

摘要:一、北宋中央及地方对田赋的管理 (一)北宋的田赋管理机构几经变革 王安石变法以前,沿五代制度,由三司总理国家财计,管理四方贡赋收入。三司包括盐铁、度支、户部三个机构。三司使的职责是掌邦国财用之大计,总盐铁、度支、户部之事,以经天下财赋而均其出入。三司也称计省,独立于军政、民政之外,宰相无权过问:“国朝承王季之旧,置三司使,以掌天下利权,宰相不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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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考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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