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生态保护印发市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委事业单位大企业
摘要: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自治区环保厅、发展改革委制定的《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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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CN:15-1358/G)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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