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非全日制工作调整市人民政府社会保障部增长情况
摘要: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根据我区经济发展和职工工资水平增长情况,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核准,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调整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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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CN:15-1358/G)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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