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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治理“校中校”看多元办学的重要意义

作者:姜月忠; 周承英多元办学中校公办中小学民办学校治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清理整顿

摘要:2006年6月,按照自治区发改委、教育厅《关于做好清理整顿改制学校收费准备工作的通知》和国家有关精神,呼和浩特市清理整顿了现有民办学校,坚决取缔公办中小学举办的不符合政策的“一校两制”学校或“校中校”。严禁公办中小学以与民办学校联合的名义举办“校中民办校”或“校内民办班”,严禁民办学校在公办中小学设班招生。各公办中小学不得以改制名义高收费。公办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严禁招收“择校生”.不得将以分校名义招收的小学生与派位学生混合编班。新生分班要均衡,禁止分快慢班和重点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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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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