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拖欠有补偿单位物业公司劳动关系电梯工徐州市
摘要: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周某来电:我退休后到一家物业公司做电梯工。电梯工上班分早晚班,只有两人轮流倒班,每月没有休息日,只是让我们两人相互顶班休息,只发我们1700元月工资,还经常拖欠,对此我们非常不满。请问:如果我以公司经常拖欠工资为由解除劳动关系,能得到经济补偿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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