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责任手机短信工作人员有价证券修订回复督查
摘要:国家信访局日前对2005年制定实施的《国家信访局办理群众来信工作规则(试行)》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规则强化了办理信访事项的工作责任,明确群众来信须在登记15日内及时办理。根据新规。对于具备回复条件的群众来信。应视来信内容和来信人的具体情况,分别采取手机短信、书面、电话等方式予以回复。办信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处理随信寄来的钱款、有价证券等物品。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或传播来信内容。在信访督查方面。新规明确,坚持日常督办与实地督查相结合,做至q督办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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