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配银土地管理法违法土地使用权人民政府父母全部清理村委会拆除建筑物非法占用
摘要:编辑同志: 我与父母在1989年分家另立户头,并经批准修建了一套住房。父母去世后,我于今年将父母原宅拆除盖新居。事隔数月,本村村委会经研究,决定收回我原住宅基地土地使用权,并报乡人民政府、县国土局。该局认为我拥有两处宅基地属违法,作出处理决定,限我在两个月内,将原宅基地的建筑物和附属物全部清理掉,并完全恢复耕地面貌。请问,拥有两处宅基地违法吗?向阳向阳同志: 在1999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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