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农民工可向发包人追讨欠薪

发包人农民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关系建筑产品建筑材料建筑行业工程转包工程结算工程款特殊性劳动者管理费承包人权利突出收取拖欠工资

摘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一定的,特殊性,突出表现在合同的履行过程,就是劳动者将自己的大量劳动和建筑材料物化在建筑产品中的过程。因此,建筑行业吸纳了大量的农民工。由于建设工程非法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现象比较突出,如有的承包人将工程转包收取一定的管理费后,并没有进行工程结算或对结算不主张权利,而实际上做了事的民工与发包人又没有合同关系,导致民工无法向发包人主张权利领取工程款,血汗工资被无故拖欠。因此,如果因为农民工与发包人没有合同关系而不允许其向发包人主张权利讨要工程款.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农家顾问

《农家顾问》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月刊,自创刊以来,内容丰富,辟有热门话题、致富能人、经营之道、专家讲台、良种园地、林果特产、畜牧兽医、贮藏加工、家庭医生、法制天地、科普画廊等20多个栏目。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