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蓝凡中西艺术形式创造以一求多以多求一哲学基础
摘要:“一”与“多”是中西艺术形式创造差异的哲学基础,即古代中国人的艺术形式创造基础是从“一”生“多”——“以一求多”,古代西方人的艺术形式创造基础是以“多”归“一”——“以多求一”。在美学上,我们也可以这样说,中国艺术形式创造的“以一求多”,是审美上的以“同”得“异”;西方艺术形式创造的“以多求一”,却是审美上的以“异”得“同”。这种对艺术形式创造的特殊处理和独具风格的审美特性及哲学基础,构成了中国艺术与西方艺术之间根本的差异内质。而中西方艺术在形式创造上的这种规律特性,是历史的文化演进所规定的,也与各自的历史审美要求和艺术欣赏习惯相契合。唯其如此,中国艺术的创作原则是“写意性”的,西方艺术的创作原则是“写实性”的。中国艺术的“写意性”原则,要求的是从“类”——“一”上的相似基础上的“个别”的“形似”,即“同”中得“异”的“似”——“神似”;西方艺术的创作原则刚好相反,是“写实性”的,要求的是从“个别”——“多”上的“形似”基础上的“一”的相似,即“异”中求“同”的“似”——“真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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