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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化:手工技术权利转移的得与失

作者:邱春林(常务副秘书长)合作化手工艺技术权利转移

摘要:合作化既没有充分尊重农户拥有和交易手工技术的权利,也没有完全尊重手工艺与生俱来的特性,但合作化的方式与资本主义的技术垄断方式相比,更具有技术民主性质。手工技术的权利由个体手中转移到集体所有,既能保护了手工艺人,提高他们的社会地位,从而有条件展开协作研究,抢救和挖掘许多濒临失传的技艺,又能在新的生产合作关系中使传统技术得到传承和再生。手工技术权利被集中以后,通过国家资本和行政的干预,顺利地使传统手工艺与新技术接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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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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