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单位事后补签劳动合同,职工能否继续主张双倍工资?

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工资主张职工真实意思表示劳动关系劳动者

摘要:编辑同志 去年,我进入了一家单位工作.但是单位没有与我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后来,单位和我补签了劳动合同。请问:这种做法合理吗?我现在还能主张单位在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段内支付双倍工资吗?!山西 刘秀 刘秀读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未依法自用工之日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在劳动关系存续一定时间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将日期补签到实际用工之日,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达成合意,劳动者主张双倍工资不予支持,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补签劳动合同并非其真实意思表示的除外。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民主与法制

《民主与法制》(CN:11-1529/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周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民主与法制》杂志以弘扬正义、关注民生、宣传法制、服务百姓为宗旨。宣传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反映人民群众的呼声,探讨政治、法律、伦理与社会问题,普及法律知识,解答法律问题。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