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何俊志巴黎公社民主制政治体制改革社会主义国家国家政权地方自治确立马克思组织形式制度
摘要:本文指出,马克思关于巴黎公社的论述有三个层面上的含义,即作为超越旧制度意义上的巴黎公社、作为地方自治组织形式的巴黎公社和作为国家政权组织形式的代议民主制。我们只有充分理解马克思关于这三个层面上的区分之后,才能充分理解马克思所称道的巴黎公社的真实含义,因此也才更加有利于我们确立社会主义国家政治体制改革的理想模式和实现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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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与现实》(CN:11-3040/A)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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