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略论债权人的代位权

作者:廖汝彪代位权构成要件债权人效力

摘要:债权人代位权是债的保权制度的一种。保全债权是债权人代位权制度的基本价值取向。我国合同法规定的代位权,是以传统的代位权理论为基础,针对近年来我国严重存在的三角债以及债务人逃债废债现象而确立的新的债的保全制度。代位权的效力及于债权人、债务人和次债务人。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龙岩学院学报

《龙岩学院学报》(双月刊)创刊于1983年,由福建省教育厅主管,龙岩学院主办,CN刊号为:35-1286/G4,自创刊以来,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龙岩学院学报》以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针,立足闽西,面向全国,传播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研究成果,突出地方特色和专题研究,注重学术性、创新性、地方性和师范性,积极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为繁荣社会主义科学、文化和教育事业服务。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