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木须虫广播电视节目主创人员征求意见稿广播影视文艺团体公安机关吸毒行为文艺演出
摘要:山东省政府法制办《山东省禁毒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稿明确,广播影视、文艺团体以及相关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不得邀请因吸毒行为被公安机关查处未满三年或者尚未戒除毒瘾的人员作为主创人员参与制作广播电视节目,或者举办、参与文艺演出;对前述人员作为主创人员参与制作的电影、电视剧、广播电视节目以及代言的商业广告节目,不得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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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瞭望》(CN:11-1276/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周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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