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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军伴的产生及其社会化

作者:程彩萍明代军伴武官私役

摘要:军伴是明代军队中的一种供役群体,包括衙门公用军伴与私人役使的军伴。《大明律》虽严厉禁止武官等私役军人,但这种被非法役使的军伴自明代立国既已大量存在。至明中期,始规定个人合法使役军伴的额数,但仍未能遏止私役军伴的现象。军伴所从事的职役已经远远超出了军事需要。军伴的社会化促进了军事与民事的互通,丰富了相关军事群体的生活,也给明代军事、财政等方面造成了很大影响。对此,明朝采取了一系列应对措施,但最终流于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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