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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设立与管理育婴堂档案(上)

息银广渠门普济堂地方士绅江苏巡抚抚臣盐道藩司公项部议

摘要:育婴堂是收养弃婴的育婴组织,明末开始出现。清初,民间溺婴问题渐趋严重,朝廷和地方士绅更加重视建立育婴场所。康熙元年(1662年),于京师广渠门内建立育婴堂,收养遗弃病废之婴儿。雍正二年(1724年)颁布上谕,行文各省督抚仿照京师推行育婴堂。此后,各府州县皆设置育婴堂,许多州县官员和地方士绅或拨给公田、公费,或捐钱、捐田,供育婴堂所需。清政府对育婴堂的设立和管理政策也进行过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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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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