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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政府收回海关权的最初谋划

作者:李永胜海关税则外籍税务司制度清政府总理衙门小刀会起义行政管理权中国

摘要:1854年,英、法、美三国领事利用小刀会起义占领上海之机,夺取了江海关洋货征税权。1858年11月,中英、中美、中法《通商章程善后条约:海关税则》规定,中国总理通商事务大臣邀请英、美、法国人帮办税务。1859年两江总督兼任各国通商大臣何桂清任命李泰国为“总管各口海关总税务司”。1861年1月,总理衙门成立后,再度任命李泰国为总税务司。从此开始,海关外籍税务司制度逐步建立起来,海关行政管理权逐步落人外人之手。1861年4月,李泰国回英国。同年6月,总理衙门任命赫德署理总税务司。1863年11月赫德正式担任海关总税务司。赫德担任此职直到1911年他在英国去世为止(1908—1911年赫德请假回英国期间,总税务司一职由裴式楷)。从海关外籍税务司制度开始建立到1901年的《辛丑条约》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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