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芳社科类文章人文阿拉伯数字社会科学学报编排规范高等学校数字用法公元纪年出版物百分比汉字清代
摘要:按照《中国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编排规范》,人文社科类文章在数字使用时应执行GB/15835—1995《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凡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时刻和各种记数与计量(包括正负数、分数、小数、百分比、约数),均采用阿拉伯数字。年份不能简写,星期几一律用汉字。夏历和清代以前(包括清代)历史纪年用汉字,加圆括号注明公元纪年。多位的阿拉伯数字不能移行。4位以上数字采用3位分节法,即节与节之间空1/4字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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