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胡晓煜 羊琳琳审查逮捕引导侦查证据监督
摘要:人类对于事物的认识总是具有局限性,检察机关在审查逮捕时不仅需要通过证据审查来排除合理怀疑,还需要综合运用法律手段引导侦查取证,从而不断完善证据体系,保证诉讼顺利。依靠捕前介入侦查、不捕后的补充侦查与逮捕后的深入取证这三种方式,能够为案件事实的最终认定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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