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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在审查批准逮捕环节排除非法证据问题研究

作者:于洋非法证据排除审查批准逮捕侦查监督权

摘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出台的《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了检察机关作为非法证据排除裁判主体的地位,但遗憾的是并未对检察机关排除非法证据应适用何种程序予以规定,造成了检察机关空有非法证据排除权却难以运用的尴尬现状。本文将对检察机关在审查批准逮捕环节排除非法证据时应起的作用、面临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几点建议,以期为检察机关正确适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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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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