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论政法干警试点班的培养目标与教学形式

作者:王芳政法干警培养目标教学形式

摘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开始以来,全国实施了专科、本科、研究生三个层次的政法干警培养体系。本文认为,只有明确政法干警试点班的培养目标,有侧重地采取不同的教学形式和教学方法,才是推动政法干警教育工作行之有效的途径。目前正在实施的政法干警试点班的共同培养目标,是以培养业务素质高和实战能力强为核心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为培养目标;但各层次试点班的培养目标应有所区别:专科重实战能力,本科重"应变"能力,研究生重前沿和理论。在教学形式上可采用"团队学习"式教学,"案例研讨"式教学,"现场研究"式教学来实现。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CN:21-1424/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以遵循公安司法理论,交流公安司法工作经验,以为公安司法教学和实践服务的原则,促进教学、科研质量的提高为办刊宗旨。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