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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本位研究范式在现代警务中的价值

作者:陆晶范式权利本位现代警务

摘要:回应发展变化的社会现实,推动警务行为现代化的发展,首先面临的应是观念上的革新,即由义务本位范式向权利本位范式转变。权利本位研究范式在现代警务中的价值着重体现在重构警察权力与公民关系,树立以“相对人为中心”的执法理念、扩大相对人的参与,批判和否定义务本位范式,把警察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关系建立在民主、科学、理性的基础上,克服行政执法的官本位,树立民本位和服务观念,进而有助于实现公民与警察之间的良性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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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CN:21-1424/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以遵循公安司法理论,交流公安司法工作经验,以为公安司法教学和实践服务的原则,促进教学、科研质量的提高为办刊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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