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夏网络虚拟身份名誉权属性财产权属性侮辱罪
摘要: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侮辱网络虚拟身份的案件层出不穷。网络虚拟身份是在网络虚拟世界进行网络生存、开展互动与社交的关系定位,具有匿名性、现实性与多元性等特征。网络虚拟身份虽然没有独立人格,却能够映射、关联现实主体的人格,是使用者自身的“电子延伸”,值得法律予以保护。侮辱网络虚拟身份的行为必须具有公然性,且他人能够根据虚拟身份推断出被害人的现实身份,并可能降低其外部名誉或贬损内部名誉时,方可成立侮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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