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高兆明正义仁爱正义与仁爱和解
摘要:利他的“仁爱”中可有己、利、私,维护权利的“正义”中亦可有“仁爱”。“正义”与“仁爱”有两种和解方式:化主观“仁爱”为客观制度“正义”,“正义”与“仁爱”各在其所、互补共生。“仁爱”系个人美德,温润私人领域,“正义”系社会制度美德,维系社会政治秩序。“正义”为“仁爱”提供背景性框架,有“仁爱”美德者在公共政治生活领域维护“正义”秩序及其持续再生产。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伦理学研究》(CN:43-1385/C)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伦理学研究》办刊宗旨是:“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学术性、思想性和实践性的统一,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伦理道德体系服务。”
省级期刊
人气 228341 评论 69
人气 97993 评论 51
CSSCI南大期刊、北大期刊、统计源期刊
人气 80138 评论 50
CSSCI南大期刊、北大期刊
人气 55562 评论 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