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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伦理:当代中国制度伦理构建的核心命题

作者:傅鹤鸣制度伦理法律伦理人民主权公平正义

摘要:当代中国制度伦理建设的根本任务在于解决国家公权力的道德合法性问题,而法律又是现代法治中国国家公权力唯一合法来源。因此,让具有中国特色法律伦理的现代“到场”,用以构建当代中国法律的现代伦理品格,这应属我国制度伦理建设的核心命题。而要完成当代中国法律伦理现代品格的塑造,根本问题在于如何让当代中国法律具有道德以及具有什么样的道德?无疑,在法律是民主的制度化与法律化的今天,只有以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方式实现对“国家公权力”的完全驾驭的问题,才能真正让当代中国法律具有现代伦理品格。同时需指出的是,当代中国法律应具有的现代伦理品格,不是实现一般意义上的自由或平等,而是实现制度意义上的、以公共利益为基础的、兼顾起点与结果平等的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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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学研究

《伦理学研究》(CN:43-1385/C)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伦理学研究》办刊宗旨是:“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学术性、思想性和实践性的统一,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伦理道德体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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