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马永庆天人合一人与自然和谐道德责任
摘要:人与自然的和谐有着道德基础。古代的“天人合一”思想为我们从道德的视角研究人与自然的和谐,以及建构现代生态伦理观提供了一定的帮助。从道德的意义上,人与自然的和谐中人是道德主体,承担着全部道德责任,其行为是道德评价的对象。人对自然的适应与改造、尊重与利用是辩证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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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学研究》(CN:43-1385/C)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伦理学研究》办刊宗旨是:“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学术性、思想性和实践性的统一,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伦理道德体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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