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徐成芳 刘东邓小平法制观当代价值
摘要:邓小平法制观具有丰富的内涵,是法律观、制度观和法治观三个方面的有机统一,而不是简单等同于其中任何一个方面。邓小平法制观主张我国的法制是社会主义法制,根本目的是发扬人民民主,法制建设必须坚持规范性与创新性的统一。邓小平法制观大大推进了我国民主化、法制化和现代化进程,提高了党的建设水平和执政能力。也将为当前全面深化改革、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等提供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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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学刊》(CN:37-1059/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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