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卫华文化权利基本人权法律保障基本内容国家责任
摘要:文化权利在一系列国际法文件中有明确而系统的规定,在我国宪法及有关法律性文件中也被确认为基本人权。文化权利的主要内容包括参与文化生活的权利、享受文化发展的权利、保护文化成果的权利、保护民族文化的权利。文化权利具有普遍性,其主体既包括每个人,也包括集体和族群,如少数民族、种族、难民、移民等,在特定意义上也指向国家。文化权利对国家产生三个层次的义务:尊重、保护和促进,主要是促进义务,因而,一国文化产业的发展有赖政府的积极推动和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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