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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立法”现象及其防治

作者:荆月新立法依法治国方略社会问题防治法律领域法律职业使用频率司法实践

摘要:立法作为法治的一环,伴随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而日益受到人们的关注。与此相对应的是,“立法”一词的使用频率也越来越高,成为最近几年法律领域少有的高频词汇。一方面,职业的法律人(包括从事理论研究与从事立法、执法和司法实践的人们)通常把立法不健全指摘为产生某一社会问题的症结,完善立法也是他们解决问题时首先想到的而且也常常被认为是治本之策;另一方面,在这样的话语背景之下,远离法律职业、作为一般法律受众的普通社会公众,立法电为他们解读社会问题、解释社会现象时常常使用。面对新的社会问题,呼吁加强立法(制定或变动法的活动都在此列)渐趋成为整个社会的选择,立法已被看成包治社会百病的良药,这一现象,笔者称之为“泛立法”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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