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徐建昌; 李一娜配偶权伦理思考权利义务夫妻双方婚姻关系英美法系国家台湾省配偶身份
摘要:最先提出配偶权概念的英美法系国家认为,配偶权是指配偶之间要求对方陪伴、钟爱和帮助的权利。我国学者认为,“配偶权是指基于合法婚姻关系而在夫妻双方之间发生的,由夫妻双方平等专属享有对方陪伴生活,钟爱、帮助的基本身份权利“。我国台湾地区学者认为,“婚姻关系为夫妻相互的支配,非夫使妻隶属于己之支配,乃至为护持婚姻共同体而互有一种支配权能”。笔者认为,配偶在婚姻关系中所享有和承担的权利义务,就是配偶权。因此,配偶权的概念可界定为:夫妻基于配偶身份而平等专属享有的要求对方陪伴、钟爱、帮助的权利和为此所承担的义务。它是一种身份权。现就关于配偶权的几个问题谈一点个人的看法。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