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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刑事诉讼中看守所的法律地位

作者:刘远景; 闫文彦刑事诉讼看守所法律地位公安机关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法律规定刑事拘留有期徒刑

摘要:依照我国法律规定,看守所是公安机关依法负责羁押未决犯(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的场所,并对被判处有期徒刑在一年以下或余刑一年以下的罪犯,代为执行余刑。在羁押和监管活动中,看守所行为有着浓重的强制性。由于看守所羁押的对象是刑事诉讼中不可缺少的主体,看守所一头联系着在押人员及其亲属、诉讼人、辩护律师,一头与公安、检察、法院、监狱等部门发生着职务关系,它的职能一直伴随着刑事诉讼的侦查、起诉、审判、执行各个阶段,是刑事诉讼中不容忽视的主体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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