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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法中关于回避制度存在的几个问题

作者:伊春光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诉讼法自然公正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司法公正司法人员程序公正审判制度公正审理主观臆断

摘要:回避制度是为了保证案件公正审理而设立的一种审判制度,它是自然公正原则在现代法中的引申,对实现司法公正有着重要意义。实行回避制度,可以有效地防止司法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主观臆断、先入为主,从而保证司法人员秉公执法、客观公正地处理案件:可以保证办案人员和案件的处理结果无利害关系,从而消除当事人的思想顾虑,增强司法裁判的公信力;可以充分体现诉讼的民主性和进步性,提高司法的透明度。由于回避制度对实现程序公正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我国除在诉讼法中对回避做出具体规定外,最高人民法院也于2000年1月31日公布了《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对回避制度作了进步的完善和具体。但是由于长期以来受重实体轻程序思想的影响,在司法实践中关于落实回避制度仍存在以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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