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船载集装箱危险货物取样送检问题及对策

作者:施依柠危险货物取样程序集装箱船载执法机构运输安全开箱检查检测机构

摘要:在船载集装箱危险货物开箱检查的过程中,针对箱内货物包装未显示货物名称、货物名称与运输单证上的货物名称不符或货物性质不明等情况,海事执法机构应责成承运人或者托运人提供说明货物性质的文书资料;必要时,海事执法机构应实施取样程序,交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以获取与货物运输安全和污染危害特性相关的检测数据,从而对货物性质及其运输条件进行评估。在船载集装箱危险货物取样送检的实际操作过程中,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集装箱化

《集装箱化》(CN:31-1665/U)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集装箱化》在交通部、上海海运学院以及航运、港口、货运、船务、集装箱运输与进出口贸易等相关单位、科研院校的关爱和支持下,取得了显著成绩和长足进步,并已成为业界和专业人士等不可或缺的知识库和信息来源,成为各企业之间、及与科研院校、政府部门之间联系的窗口、沟通的桥梁,交流的论坛。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