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胎经销商收费质量问题4s店消费者商家整车
摘要:李先生在长春一家4S店购车不到一年时间,轮胎出现开裂现象。商家让李先生找轮胎经销商,轮胎经销商承认轮胎有质量问题,答应可以为其更换,但要求李先生再支付920元。李先生认为经销商的要求不合理。经消协调解,该商家退还消费者920元。消费者购买整车,其轮胎是整车的一部分,轮胎出现质量问题,4S店不应将责任推给轮胎经销商,商家的行为违反了《消法》第四十条。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经营者》(CN:50-1018/F)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经营者》是一本以严肃、庄重态度来报道与评论的高级刊物,它关注中国汽车工业,同时也关注世界汽车发展动向。它凭借全球视野、专业手段、高尚品位,力图塑造中国汽车杂志王者风范,成为可以汇聚业界智识、助推产业创新的精神社区,成为中国汽车界的意见领袖。
部级期刊
人气 517317 评论 78
人气 146778 评论 34
省级期刊
人气 144977 评论 45
人气 136505 评论 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