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温玉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盐城县
摘要:党十八大提出,要在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基础上,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基于此,就宁夏盐池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运行及作用进行简要介绍。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江西农业》(CN:36-1296/S)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半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江西农业》立足服务“三农”,致力于宣传党的农业农村政策,宣扬新理念、推广新科技、培育新农民、探索新发展、推进新产业、建设新农村,为广大基层农村工作者、农民朋友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搭建学习交流的良好平台,为农业增收、农民致富奔小康服务。
省级期刊
人气 724772 评论 65
人气 220266 评论 59
人气 206407 评论 73
人气 178393 评论 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