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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调控应使集体建设用地合法、有序、有效流转

作者:高之均集体建设用地有效流转农民宅基地村公共设施房屋出租基准地价所有权权能收益分配经营性用地村办企业

摘要:<正> 一、集体建设用地的概念和现状宪法规定我国的所有土地都是公有的,分为国有和集体所有两种形式。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中除农业用地外,还有"集体建设用地",它包括农民宅基地、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乡村办企业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中的建设用地。改革开放以后,集体建设用地就在我国一些地方开始流转,主要形式是土地或房屋出租。进入上世纪90年代,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在我国不少地区已较为普遍,流转的形式涵盖了转让、出租、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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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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