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谁也无权剥夺农民的土地财产权

作者:何兰生财产权农民土地经营权承包地承包法宅基地使用权

摘要:农民的土地财产权是法律赋予农民的合法权利。承包法明确规定农民承包地经营权“长久不变”,农民的宅基地是农民祖祖辈辈安身立命之所。其使用权是农民代代相传的权利,可以说是农民家园的家园。但很多地方,为了快速发展城镇化。总是从最能降低发展成本的土地上切入,通过低价征占农地来获得土地的增值收益,有的地方在这方面已经形成了一种惯性,甚至沦为“土地财政”,可称之为“土地依赖”。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吉林农业农村经济信息

《吉林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月刊,是一个服务于各级党委政府、农业生产经营部门、涉农企业、农业科研院所以及广大农民群众的农村经济信息期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杂志详情